上海自贸区企业进口化妆品备案方法
上海自贸区企业进口化妆品备案方法
上海自贸区企业进口化妆品备案方法
如何办理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申请?
(一)进出口化妆品的经营者或代理人应在报检前90个工作日向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受理单位提出标签审核申请。
(二)申请标签审核时,除填写标签审核申请书外,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样品。
1、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资料目录;
2、申请单位保证书;
3、化妆品功效成分及相关证明材料、检验方法;
4、产品配方;
5、产企业质量标准;
6、产品在生产国(地区)允许生产及销售的证明文件;进口产品提供原产国政府部门颁发的允许销售文件
7、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、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、相关检测报告的,需提供复印件;
8、进口化妆品经销商、进口商、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;
9、申请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时,提供销往国(地区)对化妆品标签的有关规定或其它相关证明;
10、出口化妆品生产商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;
11、标签样张(扫描图片或有效照片)6套;
12、提供完整包装样品共6份;
13、其他有关材料。
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须知
备案企业条件: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有:化妆品或美容美发等日化类经营范围;该企业应为进口时货物的真实货主,并能提供所有产品的详细信息包括货物清单、产品配方等。
1.营业执照(正本、复印件加盖公章),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有:化妆品或美容美发等日化类经营范围;
2.组织机构代码证(正本、复印件加盖公章)
3.国家食药监局化妆品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(正本、复印件加盖公章,每个品牌一份即可)
注:尚未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产品如牙膏、口腔牙齿清洁剂(假牙模膏及粉)、盥洗用皂及半成品、中间产品无需提供。
4.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(原件盖公章,表式见附件)
授权公证书:生产商授权收货人办理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事宜的中方公证书(列明授权品牌)。